呼伦贝尔治理“不合理低价游”打出一记重拳。6月6日,呼伦贝尔市对5·29海拉尔火车站游客滞留事件中涉案的呼伦贝尔万象旅行社开出52万元巨额罚单。
据悉,5月29日早6点沈阳至海拉尔和8点40分沈阳至海拉尔旅游专列共计1160名游客因地接社人员推荐自费项目产生争议滞留海拉尔火车站。事件发生后,呼伦贝尔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责成海拉尔区人民政府负责事件的有关调查和游客的疏散工作。截止到5月29日下午15时,游客全部疏散完毕,按照原定行程参观游览,5月30日全部返程。
事件发生后,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及时派出督导工作组,并在第一时间由自治区、呼伦贝尔、海拉尔区和鄂温克旗三级旅游部门组成了专项工作组。经调查了解,2017年4月中旬,呼伦贝尔万象旅行社(注册地:鄂温克旗,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)负责人石璟与沈阳市国宾旅行社沈河分公司(注册地:沈阳,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)经理张光明商定,双方于2017年端午节假期合作开展“呼伦贝尔双卧4日游”旅游项目,主要游览满洲里市周边景点。由沈阳市国宾旅行社沈河分公司招募当地户外群主(采取低价游和欺骗性广告等方式吸引游客报名),再由户外群主组织发动当地游客,呼伦贝尔市万象旅行社负责呼伦贝尔旅游地接工作,组团社和地接社没有签订任何旅游合同。该项目定价为399元/人(其中万象旅行社收取249元/人、国宾旅行社沈河分公司收取50元/人、户外群主收取100元/人),已低于成本,地接社希望通过游客自费项目收入达到盈利。
经过调查取证,该行为属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违反了《旅游法》等法律法规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6月6日鄂温克旗旅游局对涉案的呼伦贝尔万象旅行社下达了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行政处罚分5项:1、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处罚10万元;2、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处罚30万元;3、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、并未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处罚5万元;4、使用“黑车”,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处罚5万元;5、对直接责任人石璟处罚2万元。
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,呼伦贝尔旅游发展委员会将2017年确定为“不合理低价游”整治年,并组织开展整治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专项行动。4月28日-6月1日呼伦贝尔旅游发展委员会陆续发布了《关于组织开展整治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的通知》和《关于严禁旅行社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等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》。为确保旅游旺季旅游市场秩序,5月23日以来,开展了“不合理低价游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,时间将持续到旅游旺季结束,专项行动将加大监督力度、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。严厉打击“不合理低价游”现象,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努力使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得到优化。专项整治行动还将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,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,全面受理旅游投诉,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。
呼伦贝尔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要求,全市旅游企业要诚信守法经营,不准暗地售卖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,一经查出将依法从重处罚。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要理性消费,远离低价游“陷阱”,自觉抵制“不合理低价游”,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