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出土文物考证,连平县地早在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群居住。春秋战国时期(前770~前221),连平属百越之地。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年),连平属南海郡,为龙川县地。秦二世元年(前209年),连平属南越地。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至三国时期, 连平属南海郡龙川县、桂阳郡浈阳县地。东晋时期,连平属东官县。南朝齐高帝建元二年至明正德十二年(480~1517),连平先后分属河源县、浈阳县、龙川县、循州、翁源县地。明正德十三年至崇祯六年(1518~1633),连平分属河源、翁源、长宁(新丰)、和平县地。
明崇祯七年(1634),奉旨割惠州府和平县之惠化图、河源县之忠信图、长宁(新丰)县之长吉图,韶州府翁源县之东桃、银梅两铺(后称银梅图),置连平州。州治设在元善镇,辖和平、河源两县,属惠州府。这是连平单列县级散州的开始。
清沿明制,连平仍设州,但无属县。
清宣统三年(1911)九月,连平改州为县,属惠州府,下辖4个图:惠化图、银梅图、长吉图、忠信图。
民国3年6月,省、县之间设道制,连平属潮循道。民国7年,全县设4区:惠化区(一区)、银梅区(二区)、长吉区(三区)、忠信区(四区)。民国14年,省、县之间设行政区,连平属东江行政区。民国15年至17年,连平辖5个区:惠化(一区)、上坪(二区)、长吉(三区)、忠信(四区)、银梅(五区)。民国25年9月,广东省始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连平属第六区(区址:韶关)。民国36年,连平改属第七区(区址:兴宁)。
1949年(民国38年)6月2日,连平县人民政府在忠信长安旅店成立。6月25日,县人民政府迁至元善镇。
1949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连平属东江专区(地址:惠州)。1952年,改粤北行政区(区址:韶关)。1956年,改属惠阳专区。
1958年11月,连平、和平两县合并,仍称连平县,隶属韶关专区。1959年11月,陂头(包括贵东)划给翁源县辖。1960年4月,隆街划给新丰县辖。7月初,惠化、上坪划给新丰县辖。连平县委、县人委机关迁往和平阳明镇办公,连平县改称和平县,隶属韶关专区。1962年6月,原划给新丰、和平两县的社(镇)重归连平,恢复连平县建制,仍属韶关专区,县人委设在元善镇。1963年6月,改属惠阳专区辖。1967年6月,陂头从翁源划归连平县辖。自此,原连平县境复原。
1983年冬撤社设区(镇)。1987春,撤区建乡(镇)。1988年1月,河源市成立,连平改属河源市辖。